- 標 題
- 錫林浩特市總工會關于開展 2022 年“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
- 索引號
- 01166760-1/2022-00774
- 信息分類
- 政府文件;規劃計劃 \ 其他
- 發文機關
- 工會
- 發文字號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 公文時效
- 有效
錫林浩特市總工會關于開展 2022 年“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
2022-06-23 00:00 來源:工會
各蘇木鎮(場)、街道辦事處、市直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工會:
為進一步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積極協助市委、市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子女就學難問題,幫助品行良好、家境貧寒、學習刻苦的學生解決就讀期間生活困難,引導受助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成為社會的有用人才,市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調查范圍
錫林浩特市總工會幫扶救助的困難職工是指所在單位工會組織關系隸屬錫市總工會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困難職工、困難農牧民工和其他社會組織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且本人必須是實名登記的工會會員,其子女 2022 年參加統一高考,
統招全日制??疲ê┮陨?。其中,農牧民工是指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且與用工方簽訂 6 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加入工會組織的農村牧區戶籍人員。
二、建檔立卡標準
(一)職工家庭困難類別
1.深度困難職工
具體是指家庭收入扣減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
包括:(1)因患病、子女上學、傷殘等其他剛性支出的困難職工家庭。
(2)企業關停并轉過程中下崗失業、停發或減發工資,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后,
造成家庭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
2.相對困難職工
具體是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以內的職工家庭。
2022 年錫林浩特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為 800 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家庭,不建立檔案:
1.存在以下高消費行為,具體消費行為包括:自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頭等艙、公務艙,列車軟臥、一等(含)以上座位,輪船二等(含)以上艙位;自費在四星級(含)以上賓館、酒店、會所、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進行消費;自費出國(境)留學或者在高收費民辦、私立學校就讀;家庭成員自費出國(境)旅游;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意外致困職工如在意外發生前存在上述行為,也可建立檔案。
2.本人或家庭成員為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3.家庭擁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2套住房有以下情況的除外:2套住房中有不能使用危房的情況,2套住房中有在農村及邊遠地區擁有不能注銷產權且未形成經營性收入的。
4.擁有或經常使用各種機動車輛的(殘疾、患病職工用于功能性補償代步除外)不納入深度困難職工檔案?;疾÷毠び眉彝ビ袃膳_(含)以上機動車、或購買機動車價格超出10萬元的,不納入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有兩臺(含)以上機動車的不納入意外致困職工檔案。機動車輛轉讓后無法辦理過戶且有相關法律證明文件的、報廢后無法注銷但能提供車輛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的,可不算在內。
5.拒絕配合調查、核查,致使無法核實收入的家庭。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及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及證明的家庭。在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故意采取其他規避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
6.辦理助學貸款無法提供有效支出憑證的不納入救助。
7.不繳納工會經費、不履行工會義務的基層工會組織,自行負責本單位困難職工的幫扶救助工作,市總工會不予救助。
8.市總工會結合本地實際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職工家庭剛性支出核算指標
1.因病費用,指家庭成員因病住院 (含門診慢性病)、經常 性用藥(需與診斷證明吻合或有醫囑,符合事實、符合邏輯的用 藥)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保險報銷、互助保障和其他部門救助后的個人承擔部分計算。參照各類保險報銷票據、各類有效憑證等核算認定。
2.因殘費用,指因病用于康復治療的費用;因一、二級肢體殘疾或一至三級精神智力殘疾長期照料的費用。參照職工提供 的支出有效憑證等認定。
3.因學費用,指子女上學產生的費用。按照個人承擔的學費、住宿費、必要長途路費扣除政府或社會資助后的實際支出,參照職工提供實際支出有效憑證等認定。
4.住房費用,指困難職工租住當地住建部門規定人均住房面積以內房屋的費用,參照租房合同認定。
三、活動開展時間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
四、材料上報時間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8 月 5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審核申報程序
1.個人申請。由困難職工本人向所在基層工會提出申請(每個困難職工家庭只能由 1 人申請,不得多人分別在不同單位重復申報)。如實填寫《錫市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表》、提供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家庭從業人員工作、收入情況證明、承諾書、致困證明材料(附必要支出費用單據)、銀行卡復印件(工會會員卡)等。
2.調查核實。對申報的困難職工,各基層工會要逐戶核實家庭情況,嚴格審核把關,審核無誤后按要求收集整理全部報審材料。
3.基層公示?;鶎庸M申報的困難職工名單在單位公示欄公示 7 天,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備案。
4.審核把關。各主管局工會、蘇木鎮場、街道辦事處工會負責對所屬基層工會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統一報送至市總工會。
5.公示發放。市總工會幫扶中心對全市困難職工進行審核匯總,經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后,公示 7 天。無異議后,確定為救助對象,按照上級工會規定的救助標準,由財務部統一將救助資金撥付到申請人銀行卡里。
六、申請救助材料
1.困難職工入戶調查表;
2.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聯系卡;
3.困難職工檔案表;
4.困難職工家庭建檔審批表;
5.“金秋助學”活動審批表;
6.困難職工家庭經濟核對授權委托書(需 11 份,原件);
7.單位公示證明(需公示 7 天);
8.申請人書面申請;
9.困難職工承諾書;
10.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11.申請人及家庭從業人員勞務用工合同或用工單位出
具的用工證明;
12.申請人及家庭從業人員近一年工資收入證明包括年終獎金(財務或銀行工資單,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13.困難證明
(1)因病致困的家庭需提供本年度醫療診斷書和住院自負藥費票據復印件,也可去社保中心拉取醫藥費用報銷憑證;
(2)子女入學的學費、住宿費票據、大學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及往返車票;
(3)因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致困的家庭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4)單親困難職工提供離異、喪偶相關證明;
(5)傷殘困難職工提供傷殘鑒定證明。
14.申請人工會會員卡和銀行卡復印件以上資料準備二份,所在單位基層工會或辦事處工會保留一份,報市總工會幫扶中心一份。
七、工作要求
1.各基層工會要高度重視本次活動,認真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將困難職工家庭情況如實上報,如發現虛假瞞報,經核實后取消救助資格并進行通報。
2.各基層工會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申請材料嚴格把關,務必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前上報市總工會幫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齊樹新
電話:0479-8112910
錫林浩特市總工會
2022 年 6 月 23 日